国家医药出口基地年底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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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4年11月23日
来源:国际商报、中国商品网
我国第一批国家医药出口基地将于年底敲定。目前有关申报工作基本结束,商务部将于下周启动评审工作,并于12月底从现有的21家申报单位中评出4-6家国家医药出口基地。
9月23日,商务部发布了有关“认定第一批国家医药出口基地”的通知,其宗旨是改善外贸出口结构,扩大医药产品出口。商务部拟认定首批“国家医药出口基地”,对有较强医药出口竞争实力的重点地区进行扶持,以引导产业和企业提高以自主知识产权、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等为支撑的核心竞争力,优化医药产品出口结构,促进我国医药产品出口。
此次评定的出口基地为“医药业基础好、医药产品出口竞争能力强、对周边地区辐射能力强、医药骨干企业相对集中、医药产业链和配套服务体系完善”的地区,医药产品则包括中药类、化学药类、生化药及生物制品类、医疗器械类等产品。
被评定的国家医药出口基地将享受科技兴贸政策,同时,国家还将制定一定的优惠政策予以扶持。
此次申报单位均为地级以上城市。申报出口基地的地区政府须具有完备的、内外贸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医药产业为地方支柱产业或主导产业,并制定了有关促进医药出口或产业健康发展方面的规划、文件、财政政策以及奖励政策。同时,申报出口基地的地区政府还须安排用于促进医药产品出口、生产和研发的专项资金。
申报出口基地要建立医药出口服务体系、促进体系以及信用体系。比如,能为医药出口企业提供反倾销、贸易救济、产业保护等符合WTO规则的法律援助和相关服务;能及时、足额完成出口退税,为医药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实施“走出去”和市场多元化战略提供相关财政或金融支持。
被评定为国家医药出口基地的地区,其医药产业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医药生产经营企业集中度高,有序公平竞争,有完善的上下游产业支持和完备的产业链。同时,还要拥有丰富的医药资源优势,相当数量、水平较高的从事医药产品研发的科研院所或机构以及医药产品研发人员。
我国第一批国家医药出口基地将于年底敲定。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目前有关申报工作基本结束,商务部将于下周启动评审工作,并于12月底从现有的21家申报单位中评出4-6家国家医药出口基地。
9月23日,商务部发布了有关“认定第一批国家医药出口基地”的通知,其宗旨是改善外贸出口结构,扩大医药产品出口。商务部拟认定首批“国家医药出口基地”,对有较强医药出口竞争实力的重点地区进行扶持,以引导产业和企业提高以自主知识产权、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等为支撑的核心竞争力,优化医药产品出口结构,促进我国医药产品出口。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李光辉告诉记者,此次评定的出口基地为“医药业基础好、医药产品出口竞争能力强、对周边地区辐射能力强、医药骨干企业相对集中、医药产业链和配套服务体系完善”的地区,医药产品则包括中药类、化学药类、生化药及生物制品类、医疗器械类等产品。
李光辉说,“被评定的国家医药出口基地将享受科技兴贸政策,同时,国家还将制定一定的优惠政策予以扶持。”
据悉,此次申报单位均为地级以上城市。申报出口基地的地区政府须具有完备的、内外贸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医药产业为地方支柱产业或主导产业,并制定了有关促进医药出口或产业健康发展方面的规划、文件、财政政策以及奖励政策。同时,申报出口基地的地区政府还须安排用于促进医药产品出口、生产和研发的专项资金。
据了解,申报出口基地要建立医药出口服务体系、促进体系以及信用体系。比如,能为医药出口企业提供反倾销、贸易救济、产业保护等符合WTO规则的法律援助和相关服务;能及时、足额完成出口退税,为医药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实施“走出去”和市场多元化战略提供相关财政或金融支持。
据悉,被评定为国家医药出口基地的地区,其医药产业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医药生产经营企业集中度高,有序公平竞争,有完善的上下游产业支持和完备的产业链。同时,还要拥有丰富的医药资源优势,相当数量、水平较高的从事医药产品研发的科研院所或机构以及医药产品研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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