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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示7所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名单
【字体: 大 中 小 】 时间:2023年05月22日 来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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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经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评议,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拟同意设置重庆中医药学院等7所学校,现予公示。
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经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评议,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拟同意设置重庆中医药学院等7所学校,现予公示。(学校名单及相关信息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至5月26日。期间,如对设置学校有不同意见,请署名向我们反映。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邮编:100816
传真:010-66020442
电子邮箱:ghsszc@moe.edu.cn
附件:
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名单
序号 设置事项 申报省份 办学性质
1 新设重庆中医药学院 重庆市 公办
2 新设郑州美术学院 河南省 民办
3 河北中医学院更名为河北中医药大学 河北省 公办
4 福建工程学院更名为福建理工大学 福建省 公办
5 信阳师范学院更名为信阳师范大学 河南省 公办
6 上海体育学院更名为上海体育大学 上海市 公办
7 以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整合资源 设立深圳职业技术大学 广东省 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