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临床研究者的伦理困境:挑战剖析与改善路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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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0月02日
来源:BMC Medical Ethics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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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中国临床研究快速增长伴随的伦理失范问题,研究人员通过全国问卷调查(n=287)和半结构化访谈(n=28)的混合方法研究,发现研究者存在伦理认知-行为脱节、道德敏感性钝化、被动合规等核心问题。研究揭示个体因素(伦理知识不足、道德敏感性低)与环境因素(伦理监管薄弱、科研竞争过度)的共同作用机制,提出内部道德培育与外部监管强化的双路径改善策略,对完善中国临床研究伦理治理体系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随着中国临床研究的爆发式增长,一场静默的伦理危机正在酝酿。过去十年间,中国在全球临床试验中的份额从3%飙升至28%,2023年单年新增注册试验达4300项。然而这种快速增长背后隐藏着令人担忧的伦理失范现象——从2018年的"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到生物医学论文撤稿量的急剧上升,无不警示着伦理监管体系面临的严峻挑战。
尽管中国已建立完善的伦理监管框架,包括2016年《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和2023年《生命科学与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但实施层面仍存在显著漏洞。一项2022年的研究显示,107个伦理委员会中有21个缺乏跟踪机制;更令人忧心的是,2020年的全国调查发现近20%的研究者认为伦理违规现象普遍存在。这些数据引出一个核心问题:在法规日益完善的今天,为什么临床研究者的伦理实践仍然存在显著差距?
为深入探究这一矛盾,张华等人发表在《BMC Medical Ethics》的研究采用混合方法,通过全国性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系统剖析了中国临床研究者的"伦理世界"——这个源自黑格尔哲学的概念,在这里指代研究者科研实践中嵌入的道德价值观和专业文化维度。研究揭示了四个核心发现:一般性伦理失范行为普遍存在而严重违规罕见;伦理行为显著滞后于伦理认知和态度;研究者表现出钝化的道德敏感性;多数人采取被动合规而非主动践行的伦理立场。
研究团队运用了三个关键技术方法:1)基于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ChiCTR)的分层随机抽样问卷调查,覆盖31个省级行政区,使用SPSS 22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2)对37名临床研究者进行半结构化访谈,采用马里奥·斯莫教授的"案例研究逻辑"方法;3)使用NVivo 11对访谈转录本进行三级编码主题分析(开放编码、轴向编码、选择编码),直至达到主题饱和。
研究发现虽然严重违规事件相对罕见,但日常伦理失范行为却十分普遍。只有21.28%的受访者认为"医生忽视受试者权利保护的现象从未发生",仅4.26%表示周围同事"从未忽视临床试验中的权利问题"。访谈数据进一步揭示了伦理违规的高发环节:招募阶段的选择性入组、知情同意过程的信息披露不充分、干预实施中的程序简化等。一位受访者犀利地指出:"真正的问题不在明目张胆的违规,而在于大量的灰色地带。"
量化数据显示研究者在不同伦理维度上存在显著差异:伦理态度得分最高(平均李克特评分4.57),伦理认知次之(4.16),而伦理行为得分最低(3.79)。这种差距在访谈中得到进一步印证——研究者普遍承认伦理重要性并展示出规范知识,但在实践中却常出现偏差。如一位受访者透露:"有时他们可能会未经患者同意就将废弃的血样用于我们的研究项目。"
问卷结果显示仅有27.9%的研究者"总是"能意识到研究中可能遇到的伦理问题,关注参与者福祉的比例更低(20.9%)。质性访谈揭示了这种敏感性钝化的表现:研究者对严重不良事件保持警觉,但对细微伦理问题往往视而不见。这种道德敏感性的减弱可能导致研究者忽视那些虽不显著但对保护参与者权益至关重要的伦理细节。
研究发现大多数研究者(65.9%)仅采取最低限度的伦理保护措施,将伦理审查视为程序性要求而非道德承诺。访谈中超过一半的参与者观察到,许多同行之所以遵守伦理规范主要是出于制度强制而非内在认同。"没有伦理审查,研究无法开始...没有伦理批准,论文不能发表"——这种工具性态度反映了当前伦理实践的浅层化特征。
通过三级编码分析,研究识别出影响伦理行为的核心因素。个体因素包括个人特质(如过度研究热情导致违规)、钝化的道德敏感性(无法清晰识别伦理问题)、伦理知识不足(特别是年轻研究者)和低伦理意识(将审查视为障碍)。环境因素则涵盖伦理监管薄弱(缺乏持续监督机制)、不健康的科研竞争(发表压力导致伦理妥协)、不良伦理气候(机构重视程度差异)和研究者和受试者知识不对称(利用信息优势进行不完全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研究者很少将伦理失范归因于个人品缺陷——这与"坏苹果"理论形成有趣对比。访谈中频繁引用的"医者仁心"传统观念可能塑造了研究者对自身角色的认知,使得故意违规被视为与专业身份根本不相容。
研究提出内外双修的改革路径。内部道德培育包括:创建伦理对话空间促进道德共识;培养伦理认同感和道德敏感性;通过实践智慧(phronesis)强化伦理责任。外部监管强化则需:实施可持续的伦理审查和批准后监督;建立结构化伦理培训项目(特别关注早期研究者);改善科研环境减轻不当竞争;加强临床试验知识普及提升公众伦理意识。
这项研究的深刻意义在于揭示了中国临床研究伦理建设的特殊性——在法规体系快速完善的同时,研究者的伦理意识和实践能力尚未同步提升。这种"潜在风险共识"状态要求我们超越单纯的技术合规,转向培育研究者的伦理主体性和道德责任感。正如作者所指出的,唯有通过内部道德培育与外部监管强化的有机结合,才能在中国快速发展的临床研究领域建立真正有效的伦理治理体系,确保科学进步与人类尊严的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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