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严重进食障碍的法律裁决:英国保护法庭案例演变与临床伦理困境分析
《The British Journal of Psychiatry》:Legal decisions on longstanding severe eating disor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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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2月05日
来源:The British Journal of Psychiatry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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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特邀编辑针对长期严重进食障碍(LSED)治疗中日益突出的法律与伦理困境,系统分析了英国保护法庭(CoP)2020年以来的17起典型案例。研究揭示了在《精神卫生法》(MHA)与《精神能力法》(MCA)交叉适用场景下,关于治疗无效性判定、患者自主权与最佳利益权衡的司法实践演变,为精神科医生处理治疗升级/降级决策提供了关键参考框架。
随着进食障碍发病率和严重程度的全球性上升,长期严重进食障碍(Longstanding Severe Eating Disorders, LSED)的治疗已成为精神卫生领域最具挑战性的议题之一。这类疾病特别是神经性厌食症(anorexia nervosa)具有独特的"自我和谐"(ego-syntonic)特征,患者常将疾病视为自我认同的一部分,导致治疗依从性极低。更复杂的是,当患者因严重营养不良影响认知能力时, clinicians面临着是否继续实施强制营养支持的伦理困境——这不仅涉及《精神卫生法》(Mental Health Act 1983, MHA)下的强制治疗授权,还牵涉到《精神能力法》(Mental Capacity Act 2005, MCA)下最佳利益(best interests)的判定标准。
近年来,英国保护法庭(Court of Protection, CoP)受理的LSED相关案件数量显著增加:2012年前极少出现,2012-2017年仅5例,而2020年至今已达17例。这种增长态势反映了临床实践中存在的深刻分歧:何时应该升级治疗强度?当证据支持的治疗方案用尽时,是否应该尝试未经验证的新疗法?何时可以认定治疗已属"无效"?以及如何权衡患者本人明确表达的治疗意愿?这些难题在患者缺乏决策能力却又清晰表达拒绝治疗意愿时尤为突出,甚至可能涉及辅助死亡(assisted dying)立法的潜在适用性争议。
为系统分析这一复杂议题,由帝国理工学院Jacinta O.A.Tan教授领衔,汇聚法律专家、临床医生和经验专家组成的跨学科团队,在《英国精神病学杂志》(The British Journal of Psychiatry)发表了这篇深度述评。研究团队通过系统梳理2020年以来CoP公布的17个LSED相关判例,重点分析了司法系统在处理能力评估、最佳利益权衡、强制治疗界限等关键问题上的演变趋势,并特别探讨了在辅助死亡立法背景下这些裁决可能产生的新含义。
研究方法主要基于对公开司法判例的质性分析。团队收集了2020-2025年间英国保护法庭审理的所有涉及长期严重进食障碍的公开案件(共17例),采用案例比较法识别反复出现的法律争议点和司法推理模式。同时,研究还参考了英国国家医疗服务体系(NHS)长期进食障碍工作组的临床实践经验,以及来自患者家属和临床医生的第一手观察资料,确保分析既符合法律严谨性又贴近临床现实。
通过对17个典型案例的系统梳理,研究发现CoP在处理LSED案件时呈现出明显的模式化特征。所有案例均涉及对患者决策能力(capacity)的司法评估,其中16例涉及神经性厌食症患者被判定为缺乏拒绝治疗的能力,仅有1例暴食症患者(案例5)被认定具有决策能力。在最佳利益判定方面,法庭显示出从强制治疗向支持性护理转变的趋势,特别是在长期强制治疗无效且给患者带来巨大痛苦的情况下。
分析表明,CoP坚决反对基于诊断本身预设患者缺乏能力的做法,强调必须遵循MCA规定的能力推定原则。证明责任在于临床医生,必须证实已采取所有合理措施协助患者决策。然而,法庭也明确指出,不能仅仅因为患者的决定在他人看来可以理解或表达清晰就认定其具备能力。值得注意的是,迄今为止尚无神经性厌食症患者被判定为具有拒绝营养支持能力的案例,这反映了司法系统对严重营养不良影响认知功能的谨慎态度。
当法庭判定继续精神科住院治疗不符合患者最佳利益时,通常会导致治疗降级(de-escalation)。这可能意味着停止以康复为目标的治疗,转向支持性或姑息性护理,患者可能不再接受强制治疗并被转诊至社区服务,同时接受高死亡风险。相反,当法庭认为继续恢复性治疗符合患者利益时,可能授权治疗升级,包括更强化的社区治疗、专科住院单元收治、鼻饲(nasogastric feeding)甚至重症监护下的全麻喂养(案例4、13)。这些决策不仅影响患者和家属,还涉及不同专科临床医生之间的协作,特别是当治疗责任从进食障碍专科单位转移到其他不熟悉这类疾病的专科医生时。
研究揭示了一个核心伦理难题:即使患者被判定为缺乏决策能力,他们仍能清晰、一致地表达治疗反对意见。这与无意识患者的最佳利益决策场景截然不同,使得推翻明确表达的意愿在道德上更为困难。这种困境在疾病始于青春期或长期存在的案例中尤为突出,因为进食障碍可能已经与患者身份认同深度融合。以Patricia的案例(案例8-10、16-17)为例,她既表达了对无进食障碍生活的渴望,又拒绝治疗并似乎不完全相信自己会死亡——这种矛盾心态在临床实践中很常见,建议用"愿望、价值观和欲望"来描述而非简单归为自主意愿。
研究发现了司法期望与临床现实之间的张力:法庭希望通过撤销强制治疗威胁促进患者自愿参与治疗,但实际中常因专科服务资源有限而难以实现。案例显示,当临床团队决定停止使用MHA授权后,可能反而限制了患者获得有效治疗的机会。Patricia案例中,由于专科进食障碍单元不愿接收看似禁止强制治疗的患者,导致她一度无法获得专科治疗,直到新治疗选项出现且相关禁令解除后才改变。
文章指出,关于"终末期厌食症"(terminal anorexia)概念和治疗"无效性"(futility)的争论,正在辅助死亡立法讨论的背景下展开。即使未来立法不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适用范围,也引发了是否应允许感到治疗无望的患者死亡的伦理思考。作者引用Malhi观点强调,精神疾病的诊断清晰度通常低于躯体疾病,且常重叠并损害决策能力,使得预后和治疗反应更不确定——这种不确定性往往导致患者求死愿望被简单视为疾病症状而非深思决定。
通过对这组案例的深入分析,研究团队提炼出若干临床实践要点:首先,临床医生不应假设LSED患者缺乏决策能力,必须进行个体化评估;其次,对于缺乏能力的患者,虽存在强烈的生命保全推定,但如果治疗带来负担、无效且违背患者意愿,又无可行替代方案时,积极治疗可能不符合其最佳利益;此外,在平衡案例或存在争议时,应参考专业指南寻求第二意见,并考虑申请CoP裁决;最后,在将任何辅助死亡立法应用于LSED患者时需极度谨慎,考虑疾病复杂性和对能力的影响。
这些司法裁决为临床医生提供了一套问题框架和讨论工具,明确了何时需要诉诸法庭解决最棘手的困境。随着相关案例的持续积累和辅助死亡立法的推进,对患者自主权、治疗无效性判定和协作式护理模式的深入思考,将成为精神卫生领域不可或缺的议题。该研究不仅为处理LSED的临床医生提供了实用指南,也为更广泛的精神卫生法律伦理讨论提供了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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